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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2014年物流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:省平台 发布时间:2014-07-17 浏览数:17

各县市人民政府,州级有关部门:

 

  《凉山州2014物流工作要点》已经州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
  

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

  2014年6月6日

 

  凉山州2014年物流工作要点

 

  一、总体要求

 

 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、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,以改革为统领,以一体化为目标,以市场为导向,以企业为主体,以先进技术为支撑,以专业化、信息化、标准化、国际化建设为重点,进一步优化物流资源管理,改善物流运行环境,推进物流市场资源跨地区、跨行业、跨企业整合,为我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物流保障。

 

  二、工作目标

 

  力争全州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0%以上,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(GDP)比重较2013年下降0.3个百分点;物流发展环境明显改善,物流功能平台、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,物流信息化、标准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,物流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,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度进一步提高,物流产业地位不断巩固提高。

 

  三、主要任务

 

  (一)全面推进物流通道建设。

 

  1.加强进出州货物流向流量监测和分析,及时解决物流通道瓶颈。〔责任单位:州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2.借助泸州港、宜宾港水运通道建设,大力引导我州大宗物流产品开展铁水、公水联运工作,降低企业物流成本。〔责任单位:西昌车务段、州商务局、州交通运输局、州经信委、相关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3.推进干线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建设;加强城乡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服务通道建设,鼓励开行州级及出省货运专线、城际货运班车和“卡车航班”;拓展小件快运网络,支持快递业发展;务实推进凉山港建设,推动内河水运转型发展。〔责任单位:州交通运输局、州商务局、州邮政管理局、州邮政公司、州供销社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4.加快推进西昌铁路二类口岸建设,探索发展国际物流新模式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西昌市人民政府〕

 

  (二)着力构建多点多极物流节点体系。

 

  5.新建一批与综合交通枢纽相适应、与主导优势产业相配套、与城乡经济发展相融合的物流节点;支持物流园区(中心)、场(站)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功能。〔责任单位:州发改委、州商务局、州交通运输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6.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,推进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相关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(三)努力提升物流现代化水平。

 

  7.支持企业物流信息系统、行业物流信息平台、市(州)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并与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8.抓好《四川省物流企业分类与分级标准》推广应用;推动物流园区(中心)、站(场)、企业建立作业及服务规范。〔责任单位:州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9.鼓励新技术、新装备在物流领域的应用;结合《四川省“十二五”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》的实施和中期评估工作,加强重点物流园区(中心)、站(场)LNG汽车加气站布局建设,推进LNG在物流业的应用。〔责任单位:州发改委、州经信委、州交通运输局、州科技局、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(四)大力实施联动工程。

 

  10.鼓励制造、商贸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,利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系统,搭建供需对接平台。〔责任单位:州经信委、州商务局、州国资委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1.推进农资和农产品双向流通体系建设,打通农产品“产供销”一体化链条。〔责任单位:州农业局、州商务局、州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州供销社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2.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,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,搭建物流金融对接平台。〔责任单位:州政府金融办、州商务局、人行凉山分行、州银监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3.支持各类物流市场主体整合功能、延伸服务,拓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,培育物流大企业、大集团;引导物流企业争创“四川名牌”、“四川省著名商标”、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州质监局、州工商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(五)务实推进重点物流项目建设。

 

  14.制订《凉山州重点物流项目管理办法》,完善项目申报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5.做好2014年纳入省重点物流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中期评估工作;做好《四川省2015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》的组织和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(六)积极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 

  16.围绕川滇结合部物流中心定位,推进跨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;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兄弟市(州)联动,务实推进南向、东向物流大通道建设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州发改委、州交通运输局、州投资促进局、相关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7.积极培育本地物流企业做大做强,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州设立地区总部、运营中心、分拨中心、转运中心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州投资促进局、相关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(七)夯实发展基础。

 

  18.编制并组织实施《凉山州物流业总体规划(2014—2020年)》。〔责任单位: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19.针对我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制订加快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;抓好国家、省、州促进物流业发展政策宣传贯彻工作,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用好、用活、用足政策。〔责任单位:州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20.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按照“政会分开、一业多会”的改革思路成立全州物流协会组织,推动物流市场资源整合。〔责任单位:州民政局、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21.大力宣传全州物流业发展建设目标、建设成就和重大举措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氛围。〔责任单位:州委宣传部、州商务局、各县(市)人民政府〕

 

  2014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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