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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政府出台《意见》推进道路运输业调结构谋转型 来源:省平台 发布时间:2014-06-19 浏览数:4

  近日,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出台《促进福建省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鼓励发展道路运输龙头骨干企业,加快结构调整,转变发展方式,促进行业集约发展。

 

  《意见》明确,加快推进货运转型发展,扶持交通物流龙头企业,促使货运站场和传统物流园区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。实行公路客运差异化发展战略,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盟、联合等方式,扩大经营规模;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资产为纽带,通过兼并、收购、重组及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,组建大型企业集团;落实优惠政策,引导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,转变经营模式,推动公车公营。

 

  根据《意见》,到2018年,全省各设区市至少培育一家龙头骨干城市公交企业、一家公司化经营龙头骨干出租汽车企业和一家自有车辆300辆以上汽车租赁企业。大力发展甩挂运输,着力实施项目带动,培育10至20家国家级、省级甩挂运输龙头企业。力争每个设区市重点培育1至3家辐射范围广、服务能力强的城市配送物流企业。建成一批综合运输枢纽,促进客运“零距离换乘”和货运“无缝衔接”。每个地市至少培育2家达到一级标准的驾驶培训机构。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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