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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业适用11%税率 东莞“营改增”企业压力大 来源: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12-09-26 浏览数:2  

东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(下称“营改增”)将于11月试点,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纳入试点范围。国税部门初步确认有1.4万户纳税人成为第一批试点。

“很担心税负会加重。”南城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负责人昨日坦言,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,原来营业税按3%交税,试点后将适用11%的增值税率,税率增加了8%。

这种忧虑并非空穴来风,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、注册税务师许智认为,物流行业本身就存在进项抵扣少的特点,加上税率翻几倍,客观上会让一般纳税人税负受到影响。但他表示,按照试点方案的设计,规范经营的企业税负总体上将保持下降。

状况:交通运输业适用11%税率

东莞“营改增”试点行业明确为“1+6”,市国税局表示,分别为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服务、水路运输服务、航空运输服务、管道运输服务,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文化创意服务、物流辅助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、鉴证咨询服务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。

按广东试点方案要求,试点后,交通运输业适用11%税率。试点将原有营业税率3%,调整为11%的增值税率,让快递、货代、路运等物流企业颇为烦恼,焦点集中在进项抵扣方面。

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,相对而言,小规模纳税人原来营业税率为3%,试点后统一为按3%税率缴税。“对这些纳税人而言,只要有一点点进项,就比过去的税负要低”。据市国税局有关科室测算,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后3%税率为价外税,同等条件下可减税2.91%。

不过,物流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营业税率3%试点后调为增值税率11%。上述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负责人举例说,以营业额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计算,原应缴营业税为500×3%=15万元。

试点后,增值税计税约为500/(1+11%)=450万元,营收减少了约50万元。按11%的增值税税率计算,所缴纳增值税约为450×11%=49.5万元。“这种情况下税负加重了”。

事实上,媒体报道称,上海试点中税负增加的行业以物流行业为主。此外,有税务专业人士指出,物流行业的税负还面临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差别,来自非试点地区的进项抵扣发票是按7%计算,并非11%。

计划:大企业酝酿“一拆N”

“影响当然很大了。”国内某快递巨头东莞公司负责人表示,快递公司人力成本很高,但不能作为进项抵扣。另外,路桥费也不能抵扣。燃油费、车辆维修费是进项抵扣,但维修费不会太多,企业不可能每年购置新车、换车。“试点后税率增加到了11%,需要政府对这个行业予以重视”。

物流企业的压力,在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许智看来,也并非全部来自税率增加。许智认为,物流行业进项抵扣相比其他行业少是事实,但还和这个行业上游和自身不规范经营有关系。

许智表示,正常来说车辆维修、车辆保险、燃油费、仓储费等,已经占到物流行业正常成本的大部分,如果企业正规经营,这些抵扣将能减轻企业的负担。问题就在于上游企业为了合作方便和避税等原因,并不一定会开具抵扣发票。“企业规范经营是能够在试点中享受减税的。”

试点的物流企业,除了寄望于省财政计划为确保顺利试点而设立的10亿元专项资金,还在想方设法寻找一些现实的减税措施,比如购买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、公司分拆。南城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表示,对大型物流公司来说,可把公司分拆成几个公司,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下面独立财务核算,从而可保证营业规模的缩水,达到享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实现减税,或者把营业额分拆成都在500万元左右。“增加的财务工作,原有工作人员就能完成。”

对物流企业的分拆做法,许智认为,在试点初期难免一些企业会采取这些措施冲减增加的税负。“随着试点的完善,这不是长久之计,最终还是要回到如何规范公司经营上来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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